双色树燕群在度过寒冬后,又返了回来,翱翔于上空中,其光泽近似金属的羽毛反射着清晨的阳光,闪烁着碧光,在晴朗的碧空之中显得格外美丽。那是大陆东部里,告知万物春天即将来临的使者。
城门前,我靠在马车车轮上,边吞云吐雾,边眺望着那青空。早晨的空气冰冷且清新,不过阳光略带暖意。就启程旅行的早晨而言,这是种非常棒的清爽天气。
现在时刻是早上六点多一点。拉公共马车的马儿们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,被车夫从马厮里拉出来,在我面前阔步行去。它们至今为止拉过载着许多人类的车厢,边磨耗着马蹄,边来回奔波于伊库苏拉里,进一步消耗着本就短暂的寿命。
我斜视着那副模样,感到一种莫名的亲近感,这是因为我再度选择了吃佣兵这碗饭吗?
我到现在为止,也有拼上了性命去保护无亲无故的人,进一步浪费着无趣的人生。那马儿们跟我或许其实并无大差。
我不自禁嘴角扬起一道自嘲的弧度。
……不也挺好的吗?
不管形式怎样,那都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。
仅此一点,就能说我跟那些拉马车的马儿们不一样吧。
「───别一个人傻笑啊,看着倒人胃口。」
突然传来一道声音,于是我转头望向声源方向。
我的委托人不知何时,正一脸不高兴地蹙着眉头站在那里。
「你有读昨天的报纸不?经哈尔坝勒德大学最近的研究得出一个统计结果,忽然独自笑起来的人缺乏社交性。」
尽管她的语调依旧是那副模样,但不禁从我口中发出的并不是咂舌声,而是干笑。只要断定她就是这种性格的人,那基本上就不会再为此感到生气了。虽然由我自己来说有点那啥,但我的适应力可是贼强的。
对此,我则是不无讥讽地指着城门一旁的时钟说。
「你不是憎恨不守时的家伙吗?」
约好的集合时间应该是六点整,但现在已经超时五分钟了。但小说家却是一副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,轻松地说:「今天又不是让我等人。」
「还真是个暴论过头的理论哈。」
我着实愕然不已。到头来,她的价值标准似乎是,她永远都是对的。这种性格还真教人羡慕。
小说家如例行公事般,轻轻甩了甩披在肩上的头发,理直气壮地说:「不过是迟到五分钟而已,别抱怨来抱怨去的。淑女梳妆打扮需要花时间的,这可是全世界共通的认知。记住这点,将来或许会在你的人生里派上两次左右的用处喔。」
「姑且先问一下,期间的住宿如何解决?」
我再度打量小说家。她今天穿着的是一条看上去挺结实的帆布制长裙,跟一件黑色毛毡制的高翻领毛衣。外面还套着一件好看的深绿色外套,颜色神似刚才在上空飞过的双色树燕的羽毛。脚踏一双焦茶色长筒皮靴,看上去保养得很好,在她身旁放着往常那个牛皮革包。抛开其性格不谈,只看她这身打扮的话,端的就是一位极具品味的上流阶级的旅行者。
「是吗,那我就安心了。我刚还在担心,要是你现在叫我去买被子跟枕头的话该咋整。」
「州境那边应该有小客栈,明晚可以到那投宿,但至少今晚是得露宿了。走95号公路,沿着大海前进的话,那边有都市,今晚的住宿也不成问题……但那样,就会晚一天半才抵达目的地。」
听到我随意地说出的话,小说家顿时露出副被人打了个措手不及般的表情。我不解地歪了歪头后,她看上去有些不安地开口问道。
小说家听到我的说明,抬起头来,眼神再度变得认真了起来。
小说家在打量了一会儿我的打扮后,轻点了下头,像是在说「嗯,还算过得去吧」。看来我是拿到及格分了。
车厢内,小说家道出启程的宣言。
小说家登上放下了帆布的车厢,我则是坐在驾座上,握住缰绳。此次旅途的向导是匹四岁、有着美丽的栗色毛发的中间种马(※注①)。这可是旅行商人也不怎么出手买的品种,但凭借着小说家的财力,轻轻松松地就安排好了。我也是第一次驾驭这么高贵的马匹。
她虽然看上去有些不满,但还是比我想象中更干脆地同意了我的安排。我还以为她肯定会对露宿唧唧歪歪抱怨一大堆。
「那就没办法了。会延长旅程的路自然是排除掉。」
「睡袋么……不对,凡事都得经验下,只要把这也当做小说的素材……」
「走用睡袋过夜的那条路可以吧?」
而我穿着的是昨天小说家替我选的黑色外套。虽然有投委托人所好的意思在内,但同时也有纯粹是我自己喜欢这件外套的原因。穿着这衣服,行动起来挺方便的,非常给力。
「全拜托你了喔,哥们。」
「没买被子跟枕头吗……?」
「今天一直沿着87号公路北上。顺利的话,明天黄昏时能过州境,进入旧霞浦州。」
「要是乘特快马车的话姑且不论,但用单马拉的康内斯托加来赶路,那就只能那么快了。」
我的回答使得小说家失落地低下了头。
我把快抽没的烟往脚下一丢,用鞋底踩熄掉火星。接着离开背靠着的马车车轮,说道。
「……诶?」
我们的马车跨过那一界线,终于来到了都市外面。
「毕竟,好像有跟世界的命运之类的扯上关系嘛。」
马儿饶有礼貌地小声嘶叫一声,回复了我的小声招呼。
警卫大概以为她是在开玩笑,再次哈哈大笑起来。
话说回来,我觉得应该见人问声早上好才对啊,这才是全世界共通的认知吧。
「嗯。」
「朝着魔山进发吧。」
「───好了,那差不多该出发了吧。」
「咋啦,看起来愁眉苦脸的。这次的工作很难搞定?」
不多时,我们来到了林间大道里的三叉路口,在这里耸立着一株巨大的杉树。这棵巨树有着一个逸闻,据说连九十年前尤纳利亚独立战争的战火也未将其烧塌。其高似乎轻松超越五十米,树龄高达三百余岁。道路像是被巨树分成两条般,分别延伸向西北跟东北方向。插在这个三叉路口的两块板子上分别写着:
「……呋姆,也就是途中需要花四天,第五天抵达目的地么。想不到还挺花时间的啊。」
右边,通向95号公路。左边,通向87号公路。
我一甩缰绳,让马车慢慢开始前行。眼前的城门早已被打开。
「啊,是吗。」我心不在焉地回道,挠了挠头。
可能是我露出了一丝意外的表情吧,小说家抱起胳膊,很不高兴地说。
前途堪忧啊。我烦闷地叹了口气后,继续说。
在野外过夜时,当然是放下帆布,在马车内过一宿。车内空间那么小,怎么可能会铺被子嘛。
我暼了一眼邻旁的小说家,耸了耸肩。她则是哼了一声,似揶揄我般说道。
她尝试着让自己接受现实,小声说道,语气有些哀伤。没有被子,对她似乎是种出乎意料的打击。
身后,小说家有些爱搭不理地嗯了一声。
她抬头仰望天空,似是感到朝阳刺眼般眯起双眼,就这样问我道。
我们驾车驶出城门后,穿梭于满是阔叶树跟针叶树的混合森林中。横穿这座森林的这条道路,从以前起通行量便很大,因此修整得很宽很平坦。
这面围着伊库苏拉而建的石砖外墙,原本是用来防止『獠牙野兽』进入都市的对策。但是,在国土开发得到推进的当今时代里,它们那些家伙很少会跑到这里来。因此,这堵墙壁现在也就只用来区分都市内外了。
而且,这还是我考虑到『獠牙野兽』的问题,挑选出来的路。既然任务为护卫,那么委托人的安全就是最优先事项。
「然后呢,今天的日程是什么?」
「第三天晚上能到首府蒙多利亚城。花一天功夫穿过那前面的冷布兰德荒原,之后就是伊维尔修山岳地带了。」
「肯定是钻睡袋里睡啊。这可是马车之旅喔?」我有些无语地回道。
◆
「嗯,差不多吧。」
小说家为了重新打起精神来,点了点头,抬头仰望着城门的另一端、北方的天空。在她那表情中,现在能窥见到些许形似童心的高昂神色。
我没有回头,向车厢里征询了一声:
「万一途中有或许会卖枕头的店家,就帮我往那边靠下。」
「我说啊,我可没有你想得那么娇嫩。我也是有过露宿经验的。」
啧,这家伙以前经历过的,到底是哪种露宿啊?
阳光透过枝叶的隙间,在地面上洒下片片光斑。我们的马车缓慢驶于这条树影斑驳的马路上,途中数次与行商马车擦肩而过。有些人在擦肩而过时,很是友好地向我们抬手致意,有些人则是一脸不开心地暼了我们一眼后便离去了。今天也有各种商人赶往伊库苏拉。
我到城门旁的执勤房里,向警卫申请马车车号,领取跨州所需的文件。老熟人中年警卫看到我后,开心地笑了起来。
听到她随口说出的话,我微微一笑,调转马头朝着西北方向驶去。
五分钟后,我们驶出了林间大道,视野顿然变得开阔。这里是片丘陵,在翻过一处略陡的上坡后,我们来到互通南北的大型公路。
87号公路。
一条通往我们的目的地旧霞浦州、蒙多利亚城的道路。
在这里迎接着我们的,是一片绿意盎然的世界。
在我们头顶上的不再是茂密的枝叶,而是再度出现的万里晴空。在马车左边的,是一片不见边际的绿色大地。来自于大陆尽头的风儿悠悠地轻抚着地面,使得绿色海洋涌起阵阵波浪。
格约国立自然公园。
这里是一片通往邻州依鸥州,在整块尤纳利亚大陆中也屈指可数的大草原。
小说家从车厢里探出身来,入神地观赏着这幅壮观的景色。她一副情不自禁的样子,发出饱含感叹的笑声。
「哈哈,这景色可真壮观啊。」
「一开始谁都这么觉得。但三小时后,谁都不会再说话了。六小时后,就都是互相打哈欠了。」
「你这人真是不懂诗情画意呐。如此壮观的景色,不论观赏多久,我都不会感到腻味。」
我心想着那可难说,用嘴又叼了根香烟。可能是因为现在时辰还早吧,公路上除我们以外,再无其他人影。我边吞云吐雾,边再看了一会儿西边的天空,仍看不到任何一片云彩。
虽然旅途才刚刚开始,但看样子第一天似乎是能平平安安地度过。
◆
「……看腻了。」
当太阳高高升于空中时,从车厢内传来了这么一句话。
我就说吧……我在心中冷哼了一声,把第三根烟摁熄在放于驾座上的烟灰缸里,回头看向车厢内,发现小说家将深绿色外套叠起来当作枕头,枕于脑后,躺在木板上阅读着小开口本。
看着她那副模样,我叹着气说。
「你这人真是不懂诗情画意呐。」
我把她三小时前说的话,原原本本地奉还给了她。小说家没好气地半眯着眼仰望着我。
「给,水。」
至于她说的,我也大致赞同。马车依旧左临大草原,沿公路北上。可把三小时前的景色,跟我们现在眼前的景色给剪切下来,排在一起进行对比,恐怕是找不出任何不同吧。
「淑女才不会对着水壶,牛饮般大口大口喝水啊。」
「比起水来,我现在更想喝咖啡……对了,你有从那位谷林店主那里拿到些磨好的咖啡豆吧。」
「是你说要走路程最短,能最早抵达目的地的路线。我只是听从你的要求而已……话说,在分叉路口那里你有同意过选这条路吧,说选这条就行。」
「呋姆,然后呢?」
「我有在读了啊。但马车这么晃,感觉好难受。」
我朝她摆了摆手,把视线拉回了马车前方。感谢她的高论,所言极是。不过……
「鼠目寸光。」
她因我的话而嘟起嘴,并接下水壶。接着一副气愤至极的样子,仰头牛饮般一口饮尽。这个混蛋,竟然把我的水全喝了。
「那也得有火啊,总不能在马车上生火吧。」
我大大地叹了口气,不过我确实也不想一路上都怀揣着这种郁闷的心情旅行。也为了消除自己心中的无聊,我决定稍微陪她聊一会儿。
她这声自语般的低喃被春风所带走,飘去大草原的另一端。唯有她那沉痛的神情留在了这里。
我提议说:「这条路算是大陆最长的,这种景色得看上一整天。要是看腻了,那就闭上嘴读会书吧。」
「那你会选啥啊?」
然而,小说家压根没有那么一点想听我说话的意思。她失望地摇了摇头,再度躺了下去,仰望着天空。从那唇间呼出了郁闷的叹息。
我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,把自己备在驾座上的水壶递了过去。
「获得了究极睿智的红衣主教理解了这世上所有的事情,并在下个瞬间,他对自己的选择感到深深的后悔。」
跟话语相反,她那双望向我的眼瞳中不带一丝期待。这完全就是在拿我撒气而已。这女人简直是个臭不要脸的痞子。
「我知道结局了。我来猜猜那个红衣主教讲了什么吧。」说着,她竖起了一根手指,「他讲『我应该选万贯家财的』,对吧?」
「再说了,你该不会是故意选了条如此无聊的路吧?是故意找我茬吗?」
「先讲清楚,我这可是有正经理由的。财富也好,睿智也罢,凭借着努力,都能无限增长。但是,不管如何努力,美貌都会随岁月一同逝去。出于逻辑层面的思考,那些选项里最珍贵的就是第二个选项,永恒不变的美貌。」她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。
「顺便一问,你若是处在同样的立场上,会选哪个?」
「永恒不变的美貌。」她妖艳地微笑着,直白地答道。
「我吗?那当然是选万贯家财啊。连想都不用想。」
小说家在说这话时,声音毫无气势。
「就你的水准来讲,这个故事还算不赖,能从中感受到机智。」
「我可是知道能永远维持住美貌的方法喔。」我讥讽一笑,「在老去之前挂掉就行。那样一来,就永远都是美丽的了。」
被她抢先说出结局,我顿时不高兴了。看到我这样子,小说家很是愉快地笑了起来。
───比起崇高的睿智啥的来,在这个世上,金钱才是一切。
我感到一阵惊讶,回头看去。
看到她眼中些许感兴趣的神色,我继续往下说。
小说家嘴角露出一丝哀伤的微笑,有些出神地仰望着天空。
「想也是。」我冷哼了一声。
「闭嘴,我根本没想到景色竟会如此一成不变。我都有些怀疑,马车是否真的有在前行了啊。」
她在擦嘴的同时,说出口的自然并非感谢之语,而是责备之言。
我开始讲起的,是佣兵间扯的众多无聊玩笑里的一个。小说家稍稍起身,侧耳倾听。
明明自出城到现在,才仅仅过了四个小时左右,她居然就说出那种话来,我真心感觉前途多舛。更要命的是,我一想到自己还得再听三天以上她的牢骚,就感觉闹心得要死。
委托人因这种瞎扯而心情有些转晴,坐起身来,向我问道。
「───某位红衣主教日复一日的信仰获得了神的认可,某一天,天使降临到了他的身旁。」
虽然很难猜测到详情,但我好像说了些轻率的话。
……原来如此。
听到我这话后,不知为何,小说家沉默了下去。
但是,小说家却对我这种态度表示异议。
当我说到这里时,小说家得意地扬起了嘴角。
怪不得她看起来没精打采的,原来是因为晕车么。
「天使对红衣主教这样子说『神明有礼物赏赐与你,分别是万贯家财、永恒不变的美貌、无人能及的究极睿智,请从中任选一样。好了,请问你想要哪一样呢?』。虔诚的红衣主教当然选了无人能及的究极睿智。」
「真是的,都觉得自己当初那么兴奋地启程,显得很蠢了。万万没有想到,竟会是这种毫无戏剧性事件发生,无聊至此的旅途。」
完全就是基于佣兵风格的野蛮自信,所说出来的嘲讽。
「就因为这样,我才讨厌跟脑瓜子灵光的家伙说这个啊。」我皱着眉头,不爽地咕哝道。
「……说得是呢。」良久,她才轻声说,「死者能永远都是美丽的。」
我莫名感觉有些愧疚,试着强行改变话题。
「我发现你这个佣兵,真是一点都不懂得体贴。咖啡姑且不论,当旅伴是淑女时,最起码应该在水壶里备上冰凉的红茶吧。你连这种体贴用心都做不到吗?」
小说家没精打采地躺着,语气不见起伏地说:「喂,佣兵。委托人现在正无聊着呢。说些有趣的话题来听听啊。」
我还以为她肯定会用那个夸张的语调反驳我些什么。
刚才讲的那个,是佣兵们在揶揄教皇厅员工们时用的虚构故事。
「说起来,那个马尔姆斯汀红衣主教会选哪个?」
我随意地一问,使得感伤之色从她的脸上消失,随之浮现的是一脸厌恶。
她很不高兴地哼了一声,没好气地说:「说到底,天使那等存在,根本不会降临到他的面前吧。」
……不是,这一点你和我不都跟他一样吗?
虽然我有这么想,但却并未将之说出口。
注①:马匹分为三种,重种、中间种、轻种。
重种马由佩尔什马、布列塔尼马、比利时温血马这三种马进行三元杂交,产生的新马种,于是取这三种马的名字的一部分合成的一个新名字来命名,佩尔让马。是种拿来搬运重物跟耕作用的。
轻种马是阿拉伯马、英纯血马,主要用于赛马跟乗骑。
中间种马就是重种马跟轻种马的杂交品,有夸特马跟纯血马,主要用来拉轻的马车、乗骑、赛马。